近日,法国经典奢侈品牌 Chanel 在一场保护品牌标志性“双C”logo的案件中胜诉。
欧盟普通法院宣布,此前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(下文简称 EUIPO)上诉委员会对 Chanel 起诉华裔西班牙公民 Li Jing Zhou 及其名下的意大利罗马珠宝公司 Golden Rose 999 Srl所做的宣判决定无效。
2010年,Zhou 为 Golden Rose 999 Srl 注册了一个由两个 S交叉组成的标志。Chanel 坚持认为该标志与公司1989年在法国注册的“双C”商标极为相似,将其告上法庭。2014年,EUIPO 委员会拒绝了Chanel 撤销该标志注册的请求。
但是,欧盟普通法院认为,这两个标志确实有“很大的相似之处”,Zhou 的设计灵感很大程度上效仿了Chanel 的商标,可能会误导消费者。
虽然欧盟普通法院宣布EUIPO的决定无效,但依旧驳回了Chanel 撤销“双S”商标的请求,因为这不属于法院的职权范围。法院现已要求
EUIPO支付本案的费用。
上个月,Chanel 在一起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商标侵权案中胜诉,该公司指控美国电商平台亚马逊上约 30个商家涉嫌销售仿冒 Chanel 品牌 logo的商品。
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庭对本案做出判决。Chanel 起初要求每位销售仿冒品的商家赔偿 200万美元,法庭将赔偿金降至 10万美元,总额 300万美元,但依照往常的经验,Chanel 不太可能真的获得这笔赔款。
Chanel 近年来在打击制假贩假、侵犯品牌知识产权的举措中不遗余力,对于任何涉嫌窃取品牌设计思路或企图使用相似品牌名、域名的行为(Chanel-issime, Chanel-ed, Chanels ,Chanel-ized等等)都毫不手软。